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整体搬迁劳动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企业整体搬迁劳动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搬迁,不想去,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公司搬迁不想去,相当于是题主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了。解决方法如下:一是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同意的话,可以不用来赔偿。当然主动权在公司。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偿,在单位工作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就是题主的工资),以此类推。题主和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说明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有一定年限了,按工作的实际年限*一个月的工资,来赔偿公司的损失!
公司搬迁,不协商也不和我们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条件的重大变更,需要提前和劳动者协商。
如果公司不协商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要求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的,也补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税前和扣减五险一金之前)。
注意,仲裁时效是一年,从通知到位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算!
本图片来自网络我很同情你的遭遇,这的确是进退两难的境地,希望以下的分析能给予你帮助。
我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每一起***都不是简单套用某条法律或某几条法律的,而是需要依据客观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信息和事实都不是太清晰,所以仅做参考!
首先: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是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说明无论是用人单位的条件还是劳动者的条件双方都是认可的(当然包含工作地点这一条件),同时也对劳动合同产生的条件作了限定,特指当时签订合同时的条件。
那么,用人单位为做出搬迁单位的决定,意味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劳动者可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可不可以获得赔偿呢?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的规定我们可以解读出几点信息,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之时的30天之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展开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不符合本条所限定的条件,且不符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本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景,那么劳动者是否可依据本条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还需参照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说明在无任何条件下,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应满足的是“提前三十日”,结合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当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的,但本案例的情况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了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且没有进行事前的协商,因此劳动者依据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补偿。
4、但同时,依据上述的条款,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比如增加异地补助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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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工厂要搬迁到异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随着工厂的不断发展,就会出现在新建工厂或者搬迁的情况,那么作为员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跟着搬迁的话,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
因为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必备条件之一,所以工作地点变更就属于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原则上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但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
我们先看看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都有那些情形呢?
一、最正规的就是约定到具体的某个地址,比如XX工业园1栋或者XX大厦。
二、有很多公司约定本市、本省甚至全国。这种是不符合规定的,那么在实际判定工作地点时,会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地点来判定。举例: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只写了深圳市,但实际上班地点在宝安区西乡街道XX工业园,那么视为双方约定的工作地点为该处。
三、还有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公司有权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但实际上也没什么用,还是要看具体搬迁的情形。
公司在变更工作地点时,怎么样才算合法呢?
一、无论劳动合同如何约定,一个大前提就是工厂搬迁是否给员工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二、公司对于工作地点变更有符合这几个条件:1、企业生产经营的客观因素造成;2、对工资和其他劳动条件不能产生不便利;3、若对员工产生影响,则必须要予以解决。
三、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提前告知员工,且是整体性的工作变更,不能是小范围的。
四、按照以往案例来说,具体情形如下:
1、若是在乡镇、甚至区等小距离内搬迁的,一般都是支持公司的。
2、若是在同一城市内搬迁,那么公司需要对员工的住宿、吃饭、交通等问题予以必要的解决【比如交通补助、班车、宿舍、食堂等】,并且不会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也是可以支持公司的。
3、若是跨市甚至跨省,基本上必须要征得员工同意。
如果公司与员工就搬迁没有达成一致,且也不符合公司可以单方面搬迁的情形,那么如何赔偿?
一、原则上是按照工龄给予经济补偿金。
二、有些公司会额外给一些补偿。
三、其他一些执行完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年休假等,公司需要安排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整体搬迁劳动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整体搬迁劳动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