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整体搬迁土地出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整体搬迁土地出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有土地出租价格?
根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1999)222号发布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
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征地、***等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地价余额折算。采用短期租赁的,一般按年度或季度支付租金;采用长期租赁的,应在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租金支付时间、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老家快***了,拆了之后没地方住怎么办?
家里快***了,忱心没有住处。这是个不懂法的问题。无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都是统一的先补偿后搬迁,这点是毫无遗问的。那么产权调换即然是补偿方式的一种,当然也要依法先补偿后搬迁了,说白了,产权换产权,换到房子,坚持办好产权,可以搬去入住,我才让你拆我的房子了。这些诉求,依法又阳光。足以保证被征收人的利益,也能依法促进征收工作的推进。担心没有住的地方。是不学法,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学法,支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老家***,没有地方住,怎么办?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你认同老家的***安置补偿政策,签订正式协议之前就应该考虑好你的选择。
农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政策有两种选择方式。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不需要安置房,许多地方额外给予奖励,有点类似于一次性买断。农村集体土地***,这种情况非常少,除非经济原因或其他情况急用钱。
二、产权调换
根据家庭人口进行“人转户”确定认定面积的安置房。绝大多数人都选择这种方式,也最“实惠”。
无论哪种选择方式,奖励的政策大致相同,享受的补偿政策如下:
1、搬家费补偿
2、过渡费补偿
3、提前搬家奖励
4、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5、田亩及青苗补偿
6、大病补助,伤残补助理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的不同(南京市江宁区)
1、过渡费
货币补偿过渡费给足12个月
产权调换过渡费预付36个月,三年之后还不能拿安置房的,每月按前期每月双倍计算至拿安置房为止,有约定从约定。
2、选择货币补偿额外奖励
仅选择货币补偿,在奖励期限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产权调换没有。
诚如题主所述,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搬家费和过渡费都补偿给了你。至于你选择租房还是买房抑或是其他,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与征收人无关。
个人建议:在签订协议之前,全家就应该商量好租房或者买房,趁周边的价格还没有上涨,早决定,早受益。
关注我!我是身处***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赔的钱多直接去买房子,钱少那就等还建房子盖起来再搬家。在这之前可以租房子,每个月应该有过渡费,一般是两年期限,过了两年没有交房,过渡费翻倍。这是武汉的***政策,不知道你那里的政策是不是这样的?
这个问题应该太简单了。
现在,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两年搞村村合居在全国各地纷纷得到推广,由政府出资修建小区,然后把村民集中在小区进行统一管理,村民腾出的土地、房屋政府统一规划,拍卖。因此,最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大搞***,特别是在农村。
像我本地从2012年就已经开始进行***,也引进了两个大型开发商,我这里主要是开发山边别墅,这三四年来也搬迁了本地村民达85%,政府和开发商给农民修建回迁房,一个人免费分35个平方的住房,自留地、宅基地、包产地统一按照四万一亩的价格征用。当然,住房不要的话,可以货币补偿。老房子拆了之后,有些村民就近租用别人的房子,因为回迁房也不是一会半会就能修好的,自己一辈子都居住在此地,也舍不得离开。有些家里稍微有点钱的就去城里购买商品房,然后在城里找个工作,就此定居下来。
虽然说,“***”有时候会伤了感情,家破人亡,亲人之间反目为仇,但是这毕竟只是很小部分。大多数人的人家,还是很期盼***的,虽然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夜暴富”,但是,“大幅度改善生活”还是可以做得到的。要不,那些***签约率的公示现场,一旦达标,现场欢声雷动,锣鼓喧天,好多人都会激动兴奋得流下眼泪。
但是,为什么要担忧“***之后没地方住”呢?很不明白,这是啥意思。
老家就要***了,不管是自己居住在老家的,还是出租给别人住的,都不存在“拆了之后没地方住”的情况的。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但是,补偿,也就现金和房子,大体应该就是这样的了。我们去年刚经历了***。***办的人核定补偿人员名单和份额,要么拿补偿款,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款”,要么拿动迁安置房,搬进新房居住。
怎么会“***了之后没地方住”呢?
如果老家***后,还不能马上拿安置房,需要过渡,那当然就自己租房啊,***办也会给相应的过渡费的,直到拿动迁安置房。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倒真的是可以说“拆了之后就没地方住了”,那就是***办审核下来,不属于***补偿的人员,我们村里这次***,确实有这样的人员,居住在这里,户口也在这里,但是不属于安置人员,没有任何补偿,也自然就不给现金,也不给房子。这样的人员,自然也就会说“拆了之后没地方住了”。
但是,这是他们自身的原因,并没有冤情和委屈的。之所以不给补偿款也不给安置房,完全是按照国家政策来执行的,一点也没有欺负他们。
按照最新的***政策,以前已经享受过***政策的不能享受第二次,这是铁的纪律,必须执行。有些离婚后户口回迁的,招女婿后户口迁入女方家的,以前享受过***政策,拿过补偿款或者安置房的,这次一律不再给补偿。
如果是这样状况的不给于安置补偿的人群,居住的老家***后,确实是没地方住的了。但是,之前拿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呢?所以,没有“怎么办”,而是问问自己,自己以前拿的补偿款和安置房呢?
既然有政策,那就按照政策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整体搬迁土地出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整体搬迁土地出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