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整体搬迁的老房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整体搬迁的老房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于五六十年代的老旧小区,直接***或加装改造,哪个更符合实际?你怎么看?
个人认为直接拆比较符合每家实际利益,由于历史的原因别说五六十年代的房子,就是八十年代的房子大多也都是预制板房(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非常不抗震,没有灾难是侥幸,不想动迁的主要原因大多是因为要花钱,一旦灾难来临,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这个谁都明白,钱是用来花的,不是用来把玩的。虽然我们都没啥钱。
直接拆除没商量,因这这部分房子内部结构陈旧,一楼潮湿,有些砖已经腐蚀,从年限上已接近或超过七十年。如果不是可保留古建筑外,没有改造必要。可以听听居民意见,并结合城市统一规划,分片分期推倒重建。难道非得等它成危楼不成!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居住条件老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老旧楼群。单纯的修修补补,刷刷外墙皮,得不到实质性的改造,仅仅是外观变样换色,内部依然如原样陈旧如故,不能满足居民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期望。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建于五六十年代的老旧小区,直接***或加装改造,哪个更符合实际?你怎么看?
个人觉得,不管是直接***或者是加装改造,都有自己的一个优缺点,我来给大家阐述一下它的一个优缺点:
直接***:
- 优点:优点的话大家可以摆脱这种老旧小区,首先是环境差,然后也不安全嘛,毕竟五六十年代的时间也比较久,而且格局整体采光设计肯定是不如现在的建筑,***之后可以买一套新房子,或者是可以拿到一大笔钱,我觉得还蛮好的;
- 缺点:缺点就是啊,因为五六十年代的房子基本上是在每个城市的中心位置,那么它的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基础的生活配套,肯定是很齐全的,如果说***掉之后这个地方规划的话,基本上很难让你原拆原建,可能给你分配到比较偏远的地方;
加装改造:
- 优点:优点就是啊,你还可以在这个地方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生活啊,而且不用搬家,我觉得特别好;
- 缺点:缺点显而易见啊,因为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加电梯这个事情, 123 楼和顶楼的住户,会因为加装电梯这些费用,而会产生分歧,很难实施下来这些加装改造的事情。
结语:
最后总结一下,个人觉得五六十年代的房子啊,如果建筑质量一般的话,可能都已经达到了危房的标准啊,我觉得还是***会比较好。
贫困户在农村有两套老房子,易地搬迁能分城市里的一套房子,只拆一套老房子行吗?
贫困户在农村有两套老房子,易地搬迁能分城市里的一套房子,只拆一套老房子行吗?
在易地扶贫搬迁之前,一般都会和农户签订老房子***复耕协议,按照具体签订的协议进行***。
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活在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人口,通过扶贫搬迁,进行集中安置,通过改善居住条件,发展富民产业,让这些贫困群众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在搬迁的过程中都会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还对农户有资金补助。在搬迁之前,都会征求群众的意愿,如果群众不愿意搬迁,是不会强迫的。
在群众同意搬迁以后,首先会和搬迁者签订搬迁协议,其中就有搬迁以后复耕老宅的规定。按照一户一宅政策,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在搬迁以后,就获得了新的宅基地,确权的时候肯定是确新宅基地,老宅就会按照协议进行拆除复耕。题主说的是拥有两套老房子,如果你的两套老房子在两个宅基地内(另一个合法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如果在搬迁协议里面没有注明,你可以只拆除一套老房子,如果是在一个宅基地里,那就只能都拆除了。
总之,已经搬迁的地方肯定生活条件不好,如果老房子已经没有了保留价值,在搬迁到新地方生活以后,就按照复耕协议拆除吧。
在农村,对于农户在使用宅基地时有“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但是一些特殊原因会造成农户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出现。比如,一农户通过申请获得有一处宅基地,但是他又继承了亲属的一处房产,由于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建的,地随房走,农户继承房产之后,也相应的取得了这处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导致这户农户出现一户两宅的现象。
当然,通过申请获得的宅基地和通过继承房产而获得的宅基地,两者在使用性质上还是有区别的,通过申请获得的宅基地,只要农户不自愿放弃使用权,它可以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永远使用,期间还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者翻新重建。
通过继承房屋产获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它的这种使用权其实是有年限的,年限的长短是由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来决定的,期间农户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而不能进行翻新重建。房屋倒塌,使用权收归村集体。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贫困户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他原本申请获得的,一处是它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对于两处宅基地的处理,与上以雷同。
当贫困户享受精准扶贫中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在分到城市里的一套扶贫房的同时,要对他在农村的房屋进行拆除,房屋拆除后宅基地收归集体用于复垦。在他农村有两套房子的情况下,可以只拆除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则可以保留。
而且要拆除的房子,只能是他通过申请而获得的宅基地上面所建的那处房子,不能拆除他通过其他方式而获得的房子。因为,因易地扶贫搬迁而拆除贫困户的房屋主要是为了将拆除房屋后的宅基地用于复垦,这里边有基于土地“占补平衡”的考虑,当然也有“一户一宅”方面的原因,并不是简单的只是为了拆除房屋。
当然,拆除房屋前要以贫困户自愿为前提,这应该在易地扶贫前就应告知贫困户,并履行相关的手续,否则可能会出现***。
而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那处房屋,严格意义上讲他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处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就是村集体的,只不是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因才让他取得了使用权,而房屋是个人私有财产,所以不能随便拆除,他可以保留这一处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整体搬迁的老房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整体搬迁的老房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